詞語“罰金”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fá jīn
注音 ㄈㄚˊ ㄐㄧㄣ
詞性 名詞 動詞
類型 常用詞
近義詞 罰款
◎罰款。
英文fine; forfeit;
◎一種刑罰上的財產刑。以判決犯罪人完納一定金錢為內容。為五種主刑中之最輕者,罰金之數額為新台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最高額則依刑法分則或特別法各法條之規定。
罰金,是指法院判處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屬於財產刑的一種。在中國刑法中是一種附加刑。中國刑法沒有具體規定罰金的數額,隻有原則性的規定。罰金刑的執行有三種情況:(1)罰金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期繳納。(2)期滿不繳納的,強製繳納。采取査封,變賣犯罪分子的財產或扣發工資等。(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