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之不理的反義詞是什麼?

置之不理的反義詞是:引人注目,刮目相看,必躬必親,念念不忘,另眼相看,卻之不恭,關心備至,無微不至,卻而不恭。

置之不理

◎擱之一旁,不加理睬。◎不聞不問,不加理會。

引人注目

◎由於與眾不同或明顯的特性而引起人的注意。◎引起他人的注意。

刮目相看

◎用新的眼光來看待。也說“刮目相待”。◎用新的眼光來看待。參見“士別三日,刮目相待”條。

必躬必親

◎謂凡事都要自己經手。《詩 · 小雅 · 節南山》:“弗躬弗親,庶民弗信。”後轉為“必躬必親”。

念念不忘

◎常常思念,經常提起。1.片刻不忘。2.指不斷地考慮或想念而不忘記。◎心裡時時刻刻惦記著。

另眼相看

◎不用一般的眼光來看,比喻特殊對待。一般是指較好的對待。◎以特別的眼光或態度相待,以示重視或歧視。也作“另眼看待”、“另眼相待”。

卻之不恭

◎卻:推辭,拒絕。對別人的饋贈或盛情邀請加以拒絕,就顯得對人不恭敬。常與“受之有愧”連用。◎本指拒絕別人的邀請或贈予是不恭敬的。語本後多用為接受他人的饋贈或邀請時的客套話。

關心備至

◎關心你生活的方方面面,非常細緻的意思。一般用在長輩對晚輩,上級對下級。

無微不至

◎無論如何細微,都能周全照應。極言細微之至。1.謂沒有一個細小的地方不考慮周到。2.謂關懷照顧得非常細心周到。◎每一個細微處皆照顧到。形容非常精細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