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分文不受
拚音 fēn wén bù shòu
解釋 分:指銀子計量的最小單位;文:指製錢的最小單位。一個錢也不接受。比喻不計報酬。
出處 明·吳承恩《西遊記》第13回:“供了素齋,又具白銀一兩為謝。三藏分文不受。”
語法 作謂語、定語;比喻不計報酬
典故
分:指銀子計量的最小單位。
文:指舊時製錢的最小單位。
一分銀子、一文錢也不接受,即酬給或分給的錢財一點兒也不要。
《西遊記》第十三回:“伯欽……供了素齋,又具白銀一兩為謝。三藏分文不受。”也作 ① 【分文不取】。
《二刻拍案驚奇.神偷寄興一枝梅》:“懶龍分文不取,也不問多少,盡數與了貧兒。”《兒女英雄傳》第二十一回:“果然有意耕種刨鋤,有的是荒山地,山價地租,我分文不取。”
近義詞 分文不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