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因棗去婦
拚音 yīn zǎo qù fù
解釋 王吉(?-前48年)琅邪皋虞(今山東即墨東北)人,字子陽,西漢大臣。王吉年輕時在長安求學,東鄰有一棵大棗樹的枝條垂到他家院裏。王吉的妻子就順手摘了幾個棗子給他吃。後來,王吉得知棗是摘東鄰的,就把妻子休回娘家。東鄰聽說後很不安,打算砍倒棗樹。左鄰右舍都阻止砍樹,並堅決請王吉把妻子接回來。當地人說:“東鄰有棵大棗樹,王陽(即王吉,“王子陽”的省稱)休掉媳婦;東鄰棗樹得保全,去婦才得又返還。”王吉就是這樣一絲不苟地磨礪誌向的。後以此典詠去婦。
例子 北周·庾信《擬詠懷二十七首》之22:“南國美人去,東家棗樹完。” 唐·戴叔倫《去婦怨》:“忽辭王吉去,為是秋胡死。”
典故
《漢書》卷72《王吉傳》3066頁:“始(王)吉少時學問,居長安。東家有大棗樹垂吉庭中,吉婦取棗以啖吉。吉後知之,乃去婦。東家聞而欲伐其樹,鄰裏共止之,因固請吉令還婦。裏中為之語曰:‘東家有樹,王陽婦去;東家棗完,去婦複還。’其厲誌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