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襄" 人物生平
人物生平
蔡襄生於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二月十二日(1012年3月7日) 。家族世居仙遊縣楓亭驛,初務農,曾為泉州吏員。母親盧氏,惠安縣德音裡(今後龍鄉)圭峰村名士盧仁之女。蔡襄童年時受到外祖父的嚴格教育。
蔡襄十五歲參加鄉試,十八歲遊京師,入國子監深造。天聖八年(1030年),參加開封鄉試,獲第一名。
天聖九年(1031年),蔡襄登進士第十名。次年,授漳州軍事判官,在職四年。
慶曆三年(1043年),蔡襄主持諫院衙署。他遇事從不迴避,奏疏忠誠懇切,大都關係天下利弊、一時緩急。蔡襄認為國家安危取決於人事,君主要知人善任、辨別邪正。由於有蔡襄這樣的人直言敢諫,那些權貴心懷畏懼,多有收斂。
慶曆四年(1044年),調任福州知州。慶曆六年(1046年)秋,改任福建路轉運使。蔡襄在福州見百姓患病不就醫而向巫覡求拜,多為蠱毒所害,撰《聖惠方後序》,刊刻於碑,勸病者就醫治療,並採取措施,取締巫覡,“禁絕甚嚴,凡破數百家,自後稍息。”蔡襄還撰《福州五戒文》,以戒除陋俗。蔡襄倡議官吏,發動百姓,從福州大義至泉州、漳州七百餘裡的大道兩旁栽植松樹,蔭庇大道,故民謠歌頌道:“夾道松,夾道松,問誰栽之,我蔡公;行人六月不知暑,千古萬古搖清風”。
慶曆八年(1048年),蔡襄因父親去世而離職。
皇祐三年(1051年),回朝修《起居注》,參與政事。次年,遷任起居舍人、知制誥兼判注內詮。
嘉祐元年(1056年),蔡襄再知福州。在任上勸學興善,傳播醫治蠱毒的藥方,教育民眾遵法為善,改變陋習,監督官吏深得民心。
宋仁宗至和、嘉祐年間(1054年—1063年),蔡襄兩次知泉州,第一次自至和三年二月至嘉祐元年六月,第二次自嘉祐二年七月至嘉祐五年秋。蔡襄在泉州任上,首先整頓吏治。當時晉江縣令章拱之貪贓枉法,蔡襄奏疏彈劾,把他革職為民。後朝廷發現這是冤案,蔡襄因而被貶。他又修建沿海州縣城池,加強軍事防備,教習舟船熟記水勢,防備海寇。泉州城東郊有洛陽江,下遊出海口江面寬五裡,有渡口名萬安渡。“每風潮交作,數日不可渡”,“沉舟被溺,死者無算”。並奏請減免漳、泉、興三州身丁錢一半,大大減輕民眾負擔。
蔡襄知泉州時期,連年發生旱災,他調動民力,加強水源管理,制定《龜湖塘規》,制止用水糾紛。他任轉運使期間又在郡南小烏石山訪得一泉,通知泉州地方官好好管理,供民眾飲用和灌田。治平年間(1064年—1067年),晉江縣令王克俊在摩崖刻“蔡公泉”三字以為紀念。
嘉祐六年(1061年),被授為翰林學士、權理三司使,主管朝廷財政。此時,宋廷財政入不敷出,“積貧”已深。蔡襄善於理財,“較天下盈虛出入,量入以制用。劃剔蠹,簿書紀綱,纖悉皆可法”。不久,宋英宗繼位,正式任命蔡襄為三司使。蔡襄撰《國論要目》一文,闡述改革主張,提出擇官、任才、去冗、辨邪佞、正刑、抑兼併、富國強兵的改革方案。英宗不但不採納,反而奪其三司使職。蔡襄在朝廷難於容身,請求外任。
治平二年(1065年),蔡襄出知杭州,拜端明殿學士後才去上任。次年十月,母親盧氏去世,蔡襄護喪南歸。
治平四年(1067年)八月十六日(9月27日),蔡襄在家中逝世,享年五十六歲,追贈吏部侍郎,後加贈少師。葬在楓亭蔡嶺,歐陽修撰《端明殿學士蔡公墓誌銘》。
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年),其曾孫蔡洸為蔡襄奏請諡於朝,孝宗賜諡“忠惠”。
宋寧宗慶元年間(1195年—1200年),在洛陽橋南街尾建蔡襄祠。後人在墓前立柱題聯雲:“四諫經邦,昔日芳型垂史冊;萬安濟眾,今朝古道肅觀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