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與之
[宋朝]
崔與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號菊坡,諡清獻,原籍寧都白鹿營 (今江西省寧都縣黃石鎮營底村),幼年隨父移居廣東增城,故《宋史》載其廣州人,《中國人名大辭典》載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紹熙四年(1193)進士。授潯州司法參軍,調淮西提刑司檢法官,特授廣西提點刑獄。嘉定中,權發遣揚州事、主管淮東安撫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撫使。端平元年(1234),授廣東經略安撫使兼知廣州。二年,除參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樞密使。嘉熙三年以觀文殿大學士奉祠。著有《崔清獻公集》。
人物生平
先世是河南卞京(今開封)人氏,其曾祖因亂南遷,後人先後居於江西寧都、廣東河源,至其父始定居廣東增城。崔與之出生於清貧之家,後得友人的資助才得以進入最高學府太學就讀,並於南宋紹熙四年(1193)考中進士。其後歷任地方的司法官員、知縣、戶部員外郎。由於任內政聲甚佳 ,他於嘉定七年(1214)被朝廷破格提升為直寶謨閣,代理揚州軍政,以全權籌劃抗擊金國軍隊南侵的地方防務。
他依據當地人愛馬、善騎射的特長,以軍事訓練的方式組建“萬馬社”廣招民眾加入,從而形成頗具聲勢的“民間騎兵”;並與各鄉抗金的民兵加強聯絡以與軍隊聯手抗金。在他的主持下,軍民一心共同對敵,令致金兵不敢入侵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