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彥約

[宋朝]
曹彥約(1157~1228)南宋大臣。字簡甫,號昌谷,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淳熙八年進士。曾從朱熹講學,後受人之召,負責漢陽軍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漢陽軍。後累官寶謨閣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為湖南轉運判官,鎮壓郴州(今湖南郴縣)瑤民起義,後任利州路(今屬陝西)轉運判官兼知利州,發漕司儲糧減價糶與饑民、通商蠲稅,並論兵柄財權並列之弊。寶慶元年,擢為兵部侍郎,遷禮部侍郎,不久又授為兵部尚書,力辭不拜,後以華文閣學士致仕,卒諡“文簡”。

人物生平

家庭環境

曹彥約的叔祖曹省,曾任嶽州(今湖南嶽陽)士曹,後調任雍丘(今河南杞縣)丞。

曹彥約之父曹興宗,字伯起,宋紹興二十四年(1154)進士,歷官崇陽尉,嶽州司理、參軍等職。“所至政聲籍甚”,被上贈以光祿大夫。都昌縣誌《重修儒學記》中稱:曹興宗“講學之懿,修行之篤,傳諸其家以及其鄉之人者,盡宋之季年,衣冠相望,猶有可考者。”可見曹家詩書孝義傳家的影響了。

解圍安陸

曹彥約於南宋淳熙八年(1181)中進士,歷官建平縣(今安徽郎溪)尉、桂平軍(今湖南桂陽)錄事參軍、司法參軍,知樂平縣,江西安撫司京湖宣撫司主管機宜文字,權知漢陽軍事。開禧年間,金兵“重兵圍安陸,遊騎闖漢川。”而郡兵寡弱,形勢危急。曹彥約登高一唿,積極組織地方武裝,招募鄉勇,加強水陸防禦,制定周密作戰計劃。他先派趙觀迎戰金兵,在漁民大力配合之下,“斬其先鋒”,“焚其戰艦”。

評價

曹彥約歷官孝宗、光宗、寧宗、理宗四朝,任上政績顯著,體恤民情,學問淵博,敢於直言,多謀善斷。大凡政治、經濟、軍事、教育均有涉獵。《宋史》稱他:“可與建立事功,”朱熹道統繼承人、女婿黃幹稱其為“豪傑之士”。

人論學統,以黃幹為第一;論經濟大略,以曹彥約為第一。他最後以文華閣大學士致仕歸。 曹彥約還是一位詩人,其名已收入《江西歷代文學藝術家大全》。在《偶作》,他教人讀聖賢之書,信孔孟之說。在《贈楊伯洪》詩中:“扁舟下峽七經年,猶憶西民困備邊。已病一夫空有議,誤謀元帥本非賢。公朝慮蜀天常近,之子憂時火未燃。遇合卻留經濟用,此行應不愧登仙。”寫出當時自己的情狀和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