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膺
[清朝]
李方膺(1695~1755)清代詩畫家。字虯仲,號晴江,別號秋池、抑園、白衣山人,乳名龍角。通州(今江蘇南通)人。曾任樂安縣令、蘭山縣令、潛山縣令、代理滁州知州等職,因遭誣告被罷官,去官後寓揚州借園,自號借園主人,以賣畫為生。與李鱓、金農、鄭燮等往來,工詩文書畫,擅梅、蘭、竹、菊、松、魚等,注重師法傳統和師法造化,能自成一格,其畫筆法蒼勁老厚,剪裁簡潔,不拘形似,活潑生動,被列為揚州八怪之一。
人物生平
李方膺出身官宦之家,好友袁枚稱其為唐代名相鄴侯李泌(非蜀漢李泌)之後,其六世祖曾任明戶部郎中,父親李玉鋐歷任兩廣及雲南知縣、知府,後轉福建糧驛道,主管糧政、交通,兩度任京官,後任福建按察使。
雍正六年(1728)雍正帝為更新吏治,實行全國薦才,李方膺以“賢良方正”受到舉薦。次年,李玉鋐到京城述職,三十四歲的李方膺隨父進京。覲見時,雍正皇帝憐憫李玉鋐年老,問:有兒子和你一同來麼?”對曰:“第四子方膺同來。”問:“何職,且勝官否?”對曰:“生員也,性贛,不宜官。”雍正笑曰:“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即召見,特旨交主管河南、山東的河東總督田文鏡委派為沿海知縣。
作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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