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自嚴

[明朝]
畢自嚴,(一作曰巖)字景會(一作景曾),淄川人(今淄博市周村區王村鎮萬家村)。天啟、崇禎年間任戶部尚書,掌管全國財政。在財源枯竭、入不敷出的情況下,畢自嚴精心協調、精打細算,支撐明朝財政近10年,功在社稷。畢自嚴萬曆二十年弱冠時進士及第,授松江推官。他年少有大才,尤善於綜理複雜的經濟事務。先後任刑部主事、工部員外郎、淮徐道參議、河東副使、洮岷兵備參議、陝西右佈政使,泰昌元年升為太僕寺卿,躋身九卿之列。

人物生平

畢自嚴(1569~1638年),字景曾,號白陽,明末大臣,王村鎮西鋪村人。1588年(明萬曆十六年)中舉,1592年中進士。歷任松江推官、刑部主事、工部員外郎、河東副使、洮岷兵備參政、榆林西路按察使、右佈政使。1620年(泰昌元年),升為太僕寺卿。後任右僉都御史兼天津巡撫,與登萊巡撫袁可立互為犄角,專飭海防,修戰船、治兵器、建水軍,曾鎮壓河北、山東的白蓮教起義。

1628年(明崇禎元年)任戶部尚書時,軍事頻繁,國庫空虛,他提出節支建議24項,併到九個邊疆督扶鎮所清查兵馬數,堵塞漏洞。因功被晉封為太子太保,後舉為吏部尚書,但未就任。1632年(明崇禎五年)秋,刑部按慣例特請皇帝下詔,任畢自嚴為主筆。他以公正仁義為準,執法不徇私。總理太監張彝憲受宰相溫體仁之命事事與畢為難,他連寫十幾份辭呈,均未獲準。後被免職回鄉,一年後官復原職。1638年(明崇禎十一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