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有壬

[元朝]
許有壬(1286~1364) 元代文學家。字可用,彰(zhang)德湯陰(今屬河南)人。延祐二年(1315)進士及第,授同知遼州事。後來官中書左司員外郎時,京城外發生饑荒,他從"民,本也"的思想出發,主張放賑(chen 四聲)救濟。河南農民軍起,他建議備禦之策十五件。又任集賢大學士,不久改樞密副使,又拜中書左丞。他看到元朝將士貪掠人口玉帛而無鬥志,就主張對起義農民實行招降政策。

評價

正直上諫
許有壬在所上奏章中建議嚴懲鐵木迭兒之子鎖南及其餘黨,並請示為遭受鐵木迭兒打擊陷害的王毅、高昉、趙世延等大臣雪冤復職。接著,他又上疏《正始十事》,篇首雲:“蓋為政莫大於謹始,未有不正其始而能善其終者也。

”所謂“十事”者,“一曰輔翼太子,宜先訓導;二曰遴選長官,宜先培養;三曰通籍宮禁,宜別貴賤;四曰欲謹兵權,宜削兼領;五曰武備廢馳,宜加修飭;六曰賊臣妻妾,宜禁勢官徵索;七曰前赦權以止變,宜再詔以正名;八曰鐵木迭兒諸子,宜籍沒以懲惡;九曰考驗經費,以減民賦;十曰撙節浮蟗,以紓國用。”泰定帝大都採納了他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