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璧

[清朝]
陳璧,字玉蒼、佩蒼、雨蒼,晚號蘇齋,(今閩侯縣南通鎮蘇坂村)人。清鹹豐二年(1852年)六月十九日生,17歲中秀才。光緒元年(1875年)赴考,以“經文策問冠場”,得中舉人。光緒三年進士及第,光緒十四年任內閣中書,光緒十五年簡放湖北主考官、光緒十六年補宗人府主事、光緒十八年升禮部鑄印司員外郎。於民國十七年(1928)逝世。

人物生平

光緒二十一年後,先後任湖廣道監察御史,代理陝西道監察御史、刑科給事中、吏部掌印給事中等職。他以言官職便奏請保護華僑、懲處任意敲詐勒索華僑的官吏。他也主張把臺灣暫租給西方列強,以避免落入日本之手。光緒二十二年三月,奉命管理街道事務。

六月回閩奔喪,見福建船政局造船業不景氣,曾三次奏請整頓船政,提出“開自然之利”的改革方案,力主開採侯官縣穆源鐵礦,利用船政局現有的機械裝置進行冶煉,產品供船政局使用,並由船政局鑄造洋錢流通市場,以增加財政收入。他還建議利用現有船政局閒置船隻,發展客、貨運輸;利用船廠機器裝置優勢,兼營民用產品,並奏請朝廷委派大臣整頓廠風。他的主張先後被採納施行,對促進福建船政局資本主義經營方式的發展起重要作用。

作品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