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蛇者說

[唐朝] 柳宗元

永州之野產異蛇:黑質而白章,觸草木盡死;以齧人,無御之者。然得而臘之以為餌,可以已大風、攣踠、瘻癘,去死肌,殺三蟲。其始太醫以王命聚之,歲賦其二。募有能捕之者,當其租入。永之人爭奔走焉。

有蔣氏者,專其利三世矣。問之,則曰:“吾祖死於是,吾父死於是,今吾嗣為之十二年,幾死者數矣。”言之貌若甚戚者。餘悲之,且曰:“若毒之乎?餘將告於蒞事者,更若役,復若賦,則何如?”蔣氏大戚,汪然出涕,曰:“君將哀而生之乎?則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復吾賦不幸之甚也。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自吾氏三世居是鄉,積於今六十歲矣。而鄉鄰之生日蹙,殫其地之出,竭其廬之入。號唿而轉徙,飢渴而頓踣。觸風雨,犯寒暑,唿噓毒癘,往往而死者,相藉也。曩與吾祖居者,今其室十無一焉。與吾父居者,今其室十無二三焉。與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無四五焉。非死則徙爾,而吾以捕蛇獨存。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隳突乎南北;譁然而駭者,雖雞狗不得寧焉。吾恂恂而起,視其缶,而吾蛇尚存,則弛然而臥。謹食之,時而獻焉。退而甘食其土之有,以盡吾齒。蓋一歲之犯死者二焉,其餘則熙熙而樂,豈若吾鄉鄰之旦旦有是哉。今雖死乎此,比吾鄉鄰之死則已後矣,又安敢毒耶?”

餘聞而愈悲,孔子曰:“苛政勐於虎也!”吾嘗疑乎是,今以蔣氏觀之,猶信。嗚唿!孰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為之說,以俟夫觀人風者得焉。

(飢渴而頓踣 一作:餓渴)

譯文及註釋

譯文

永州的野外出產一種奇特的蛇,它有著黑色的底子白色的花紋;如果這種蛇碰到草木,草木全都乾枯而死;如果咬了人,沒有能夠抵擋傷毒的方法。然而捉到後晾乾把它拿來做藥引,可以用來治癒麻瘋、手腳拳曲、脖腫、惡瘡,去除死肉,殺死人體內的寄生蟲。起初,太醫用皇帝的命令徵集這種蛇,每年徵收這種蛇兩次,招募能夠捕捉這種蛇的人,充抵他的賦稅繳納。永州的人都爭著去做捕蛇這件事。

有個姓蔣的人家,享有這種好處已經三代了。我問他,他卻說:“我的祖父死在捕蛇這件差事上,我父親也死在這件事情上。現在我繼承祖業幹這差事也已十二年了,好幾次也險些喪命。”他說這番話時,臉上很憂傷的樣子。

我同情他,並且說:“你怨恨捕蛇這件事嗎?我打算告訴管理政事的地方官,讓他更換你的差事,恢復你的賦稅,那麼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