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虛臺記

[宋朝] 蘇軾

國於南山之下,宜若起居飲食與山接也。四方之山,莫高於終南;而都邑之麗山者,莫近於扶風。以至近求最高,其勢必得。而太守之居,未嘗知有山焉。雖非事之所以損益,而物理有不當然者。此凌虛之所為築也。

方其未築也,太守陳公杖履逍遙於其下。見山之出於林木之上者,累累如人之旅行於牆外而見其髻也。曰:“是必有異。”使工鑿其前為方池,以其土築臺,高出於屋之簷而止。然後人之至於其上者,恍然不知臺之高,而以為山之踴躍奮迅而出也。公曰:“是宜名凌虛。”以告其從事蘇軾,而求文以為記。

軾復於公曰:“物之廢興成毀,不可得而知也。昔者荒草野田,霜露之所蒙翳,狐虺之所竄伏。方是時,豈知有凌虛臺耶?廢興成毀,相尋於無窮,則臺之復為荒草野田,皆不可知也。嘗試與公登臺而望,其東則秦穆之祈年、橐泉也,其南則漢武之長楊,五柞,而其北則隋之仁壽,唐之九成也。計其一時之盛,宏傑詭麗,堅固而不可動者,豈特百倍於臺而已哉?然而數世之後,欲求其彷彿,而破瓦頹垣,無復存者,既已化為禾黍荊棘丘墟隴畝矣,而況於此臺歟!夫臺猶不足恃以長久,而況於人事之得喪,忽往而忽來者歟!而或者欲以誇世而自足,則過矣。蓋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臺之存亡也。”既以言於公,退而為之記。

譯文及註釋

譯文
居住在南山腳下,自然飲食起居都與山接近。四面的山,沒有比終南山更高的。而城市當中靠近山的,沒有比扶風城更近的了。在離山最近的地方要看到最高的山(即終南山),應該是必然能做到的事。但太守的住處,(開始)還不知道(附近)有山。雖然這對事情的好壞沒有什麼影響,但是按事物的常理卻不該這樣的,這就是凌虛臺修築的原因(用以觀山)。


就在它還沒有修建之前,陳太守杵著柺杖穿著布鞋在山下閒遊,見到山峰高出樹林之上,(山峰)重重疊疊的樣子正如有人在牆外行走而看見的那人髮髻的形狀一樣。(陳太守)說:“這必然有不同之處。”(於是)派工匠在山前開鑿出一個方池,用挖出的土建造一個高臺。(臺子)修到高出屋簷才停。這之後有人到了臺上的,都恍恍忽忽不知道臺的高度,而以為是山突然活動起伏冒出來的。陳公說:這(臺)叫凌虛臺很合適。

賞析

作此文時,踏上“仕途”只有兩年的蘇軾,胸間懷著固國安民的宏大政治抱負,主張為政應有補於民,積極進取。但凌虛臺的修築在他看來卻無補於民,這與他積極的政治主張相違背,因而字裡行間時時暗含著譏諷的筆調。

全文共分三段。前兩段本在敘事,後一段議論說理。敘事議論前後相應,在自然平易、曲折變化之中盡吐茹物,鮮明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

第一段,文章點破了臺的緣起。太守築臺意旨本在觀山,蘇軾行文也正緣山而起,由山而臺。州府地處終南山下,飲食起居皆應與山相伴,更何況終南為四方之大山,扶風為依山之近邑。作者連用四個“山”字。極寫山之高,隱含景色之美;極言城邑距山之近,暗藏觀山之易。高山美景迫在眼前,只需舉手投足便可秀色飽餐,以至近求最高豈不美哉。

創作背景

嘉祐六年(1061年),蘇軾出仕,任鳳翔籤判。嘉佑八年(1063年),鳳翔太守陳希亮在後圃築臺,名為“凌虛”,求記蘇軾,於是蘇軾便作了這篇《凌虛臺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