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篆平反

未知 佚名

崔篆,漢人也,為郡守,時王莽改制,爪牙遍及各地,嚴刑峻法,殺戮無辜。篆所至之囚繫滿獄。篆垂涕曰:“嗟乎,刑法酷烈,乃至於斯!此皆何罪!”遂為之平反,所出二千餘人。吏叩頭諫曰:“君誠仁者,然今獨君為君子,將有悔乎?”篆曰:“吾無悔,縱殺吾而贖二千人,何悔之有?”吏默然無以應。

譯文及註釋

譯文
崔篆是漢族人,當時擔任郡守,那時是王莽改制的時候,他的黨羽遍及各個地方,用嚴厲的刑法殺害許多無罪的人。崔篆在他所在的縣看到牢獄人滿為患。忍不住流淚嘆道:“唉,刑罰法律殘酷兇狠,竟到了這種地步!這些人都是什麼罪!”(崔篆)於是為他們平反,放出來兩千多人。他的僚屬們都十分害怕,紛紛叩頭求他說:“你確實是仁慈的人,然而如今只有你是仁德的人,恐怕要後悔吧?”。

崔篆慨然,說:“如果殺了我一人而能救出2000多人,這是我的心願啊!我有什麼可後悔的呢?”僚屬們沉默不知如何回應。

註釋
王莽改制:指王莽篡權,該漢朝為新朝。
斯:這;這種地步。
峻:苛刻。
辜:罪。
系:關押。
垂:掉下。
涕:淚。
諫:婉言相勸。
無以:沒什麼用來。
及:到,至
吏:僚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