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侯論
古之所謂豪傑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鬥,此不足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志甚遠也。
夫子房受書於圯上之老人也,其事甚怪;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有隱君子者出而試之。觀其所以微見其意者,皆聖賢相與警戒之義;而世不察,以為鬼物,亦已過矣。且其意不在書。
當韓之亡,秦之方盛也,以刀鋸鼎鑊待天下之士。其平居無罪夷滅者,不可勝數。雖有賁、育,無所復施。夫持法太急者,其鋒不可犯,而其勢未可乘。子房不忍忿忿之心,以匹夫之力而逞於一擊之間;當此之時,子房之不死者,其間不能容發,蓋亦已危矣。
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何者?其身之可愛,而盜賊之不足以死也。子房以蓋世之才,不為伊尹、太公之謀,而特出於荊軻、聶政之計,以僥倖於不死,此圯上老人所為深惜者也。是故倨傲鮮腆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後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
楚莊王伐鄭,鄭伯肉袒牽羊以逆;莊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遂舍之。勾踐之困於會稽,而歸臣妾於吳者,三年而不倦。且夫有報人之志,而不能下人者,是匹夫之剛也。夫老人者,以為子房才有餘,而憂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剛銳之氣,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謀。何則?非有生平之素,卒然相遇於草野之間,而命以僕妾之役,油然而不怪者,此固秦皇之所不能驚,而項籍之所不能怒也。
觀夫高祖之所以勝,而項籍之所以敗者,在能忍與不能忍之間而已矣。項籍唯不能忍,是以百戰百勝而輕用其鋒;高祖忍之,養其全鋒而待其弊,此子房教之也。當淮陰破齊而欲自王,高祖發怒,見於詞色。由此觀之,猶有剛強不忍之氣,非子房其誰全之?
太史公疑子房以為魁梧奇偉,而其狀貌乃如婦人女子,不稱其志氣。嗚唿!此其所以為子房歟!
譯文及註釋
譯文
古時候被人稱作豪傑的志士,一定具有勝人的節操,(有)一般人的常情所無法忍受的度量。有勇無謀的人被侮辱,一定會拔起劍,挺身上前搏鬥,這不足夠被稱為勇士。天下真正具有豪傑氣概的人,遇到突發的情形毫不驚慌,當無原因受到別人侮辱時,也不憤怒。這是因為他們胸懷極大的抱負,志向非常高遠。
張良被橋上老人授給兵書這件事,確實很古怪。但是,又怎麼知道那不是秦代的一位隱居君子出來考驗張良呢?看那老人用以微微顯露出自己用意的方式,都具有聖賢相互提醒告誡的意義。一般人不明白,把那老人當作神仙,也太荒謬了。再說,橋上老人的真正用意並不在於授給張良兵書(而在於使張良能有所忍,以就大事)。
賞析
該文系1061年(宋仁宗嘉祐六年),作者為答御試策而寫的一批論策中的一篇。根據《史記·留侯世家》所記張良圯下受書及輔佐劉邦統一天下的事例,論證了“忍小忿而就大謀”、“養其全鋒而待其敝”的策略的重要性。文筆縱橫捭闔,極盡曲折變化之妙,行文雄辯而富有氣勢,體現了蘇軾史論汪洋恣肆的風格。
“孺子可教”的典故即源於張良圯上受兵書之事。這個故事具有一定的神話色彩,以司馬遷的才華慧識,以神怪入史且於篇末加以評註,常令後人對太史公秉筆直錄產生懷疑。其實,早在宋代就有蘇軾寫了一篇《留侯論》,對此作了合乎情理的解釋和發揮。
賞析二
《留侯論》並不全面評論張良的生平和功業,而只論述他之所以取得成功的主觀方面的根本原因——“能忍”的過人之節。這個問題過去未有人道及,是作者的創見。
開頭一段是立論,提出能忍、不能忍這個命題。“古之所謂豪傑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是泛言,舉凡忠勇、堅毅等等超乎常人的節操,全都包括在內。以下則扣住《留侯論》本題,加以申說,將“過人之節”具體到“忍”字。說“忍”,又是從“‘勇”字來說,提出匹夫之勇不算勇,只有“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也就是說,能忍,才是大勇;而其所以能忍,又是因為抱負甚大,志向甚遠的緣故。
創作背景
宋仁宗嘉佑五年,蘇軾被任命為河南福昌縣今河南伊陽西主簿屬正九品。蘇軾未赴任,經歐陽修、楊畋等推薦,寓居懷遠驛,精心準備制科考試。試前,蘇軾上楊畋、富弼等人二十五篇《進策》、二十五篇《進論》,《留侯論》就是《進論》中的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