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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蓮說
水陸草木之花,可愛者甚蕃。晉陶淵明獨愛菊。自李唐來,世人甚愛牡丹。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遠益清,亭亭淨植,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甚愛 一作:盛愛)
予謂菊,花之隱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貴者也;蓮,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愛,陶後鮮有聞。蓮之愛,同予者何人?牡丹之愛,宜乎眾矣!
論語十則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學而》)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學而》)
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為政》)
子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為政》)
子曰:“由,誨女知之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為政》)
子曰:“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裏仁》)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述而》)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泰伯》)
子曰:“歲寒,然後知鬆柏之後凋也。”(《子罕》)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衛靈公》)
晏子答梁丘據
梁丘據死,景公召晏子而告之曰:“據忠且愛我。我欲豐厚其葬,高大其壟。”晏子曰:“敢問據之忠且愛於君者,可得聞乎?”公曰:“吾有喜於玩好,有司未能我具也,則據以其所有共我,是以知其忠也。每有風雨,暮夜求,必存吾,是以知其愛也。”晏子曰:“嬰對,則為罪;不對,則無以事君,敢不對乎!嬰聞之,臣專其君,謂之不忠;子專其父,謂之不孝。事君之道,導親於父兄,有禮於群臣,有惠於百姓,有信於諸侯,謂之忠。為子之道,以鍾愛其兄弟,旅行於諸父,慈惠於眾子,誠信於朋友,謂之孝。今四封之民,皆君之臣也,而維據盡力以愛君,何愛者之少邪?四封之貨,皆君之有也,而維據也以其私財忠於君,何忠之寡邪?據之防塞群臣,擁蔽君,無乃甚乎?”公曰:善哉!微子,寡人不知據之至於是也。”遂罷為壟之役,廢厚葬之令,令有司據法而責,群臣過而諫。故官無廢法,臣無隱忠,而百姓大說。
梁丘據謂晏子曰:“吾至死不及夫子矣。”晏子曰:“嬰聞之:為者常成,行者常至。嬰非有異與人也,常為而不置,常行而不休者。故難及也?”
牧童逮狼
兩牧童入山至狼穴,穴中有小狼二。謀分捉之,各登一樹,相去數十步。少傾,大狼至,入穴失子,意甚倉皇。童於樹上扭小狼蹄、耳,故令嗥。大狼聞聲仰視,怒奔樹下,且號且抓。其一童嗥又在彼樹致小狼鳴急。狼聞聲四顧,始望見之;乃舍此趨彼,號抓如前狀。前樹又鳴,又轉奔之。口無停聲,足無停趾,數十往複,奔漸遲,聲漸弱;既而奄奄僵臥,久之不動。童下視之,氣已絕矣。
與朱元思書
風煙俱淨,天山共色。從流飄蕩,任意東西。自富陽至桐廬一百許裏,奇山異水,天下獨絕。
水皆縹碧,千丈見底。遊魚細石,直視無礙。急湍甚箭,猛浪若奔。
夾岸高山,皆生寒樹,負勢競上,互相軒邈,爭高直指,千百成峰。泉水激石,泠泠作響;好鳥相鳴,嚶嚶成韻。蟬則千轉不窮,猿則百叫無絕。鳶飛戾天者,望峰息心;經綸世務者,窺穀忘反。橫柯上蔽,在晝猶昏;疏條交映,有時見日。
山市
奐山山市,邑八景之一也,然數年恒不一見。孫公子禹年與同人飲樓上,忽見山頭有孤塔聳起,高插青冥,相顧驚疑,念近中無此禪院。無何,見宮殿數十所,碧瓦飛甍,始悟為山市。未幾,高垣睥睨,連亙六七裏,居然城郭矣。中有樓若者,堂若者,坊若者,曆曆在目,以億萬計。忽大風起,塵氣莽莽然,城市依稀而已。既而風定天清,一切烏有,惟危樓一座,直接霄漢。樓五架,窗扉皆洞開;一行有五點明處,樓外天也。
層層指數,樓愈高,則明漸少。數至八層,裁如星點。又其上,則黯然縹緲,不可計其層次矣。而樓上人往來屑屑,或憑或立,不一狀。逾時,樓漸低,可見其頂;又漸如常樓;又漸如高舍;倏忽如拳如豆,遂不可見。
又聞有早行者,見山上人煙市肆,與世無別,故又名“鬼市”雲。
王翱秉公
王翱一女,嫁於畿輔某官為妻。公夫人甚愛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而語妻曰:“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且遷我如振落葉耳,而何吝者?”女寄言於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公。公大怒,取案上器擊傷夫人,出,駕而宿於朝房,旬乃還第。婿竟不調。
李遙買杖
隨州大洪山作人李遙,殺人亡命。逾年,至秭歸,因出市,見鬻柱杖者,等閑以數十錢買之。是時,秭歸適又有邑民為人所殺,求賊甚急。民之子見遙所操杖,識之,曰:“此吾父杖也。”遂以告官司。吏執遙驗之,果邑民之杖也。榜掠備至。遙實買杖,而鬻杖者已不見,卒未有以自明。有司詰其行止來曆,勢不可隱,乃通隨州,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市人千萬而遙適值之,因緣及其隱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一篋磨穴硯
古人有學書於人者,自以為藝成,辭而去。師曰:“吾有一篋物,不欲付他人,願托置於某山下。”其人受之,因其封題不甚密,乃啟而視之,皆磨穴之硯也,數十枚,方知師夙用者。頓覺羞愧,及反而學,至精其藝。
傷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嚐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餘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複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