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字的意思和解釋
判
⺉部 共7畫 左右結構 U+5224 CJK 基本漢字
判字概述
〔判〕字拚音是(pàn),部首是⺉部,總筆數是7畫。
〔判〕字結構是左右結構,可拆解為(⿰半刂)組成,造字法是形聲字。
〔判〕字倉頡碼是FQLN,五筆是UGJH06 UGJH98 UDJH86 ,四角碼是9250.0。
〔判〕字統一碼UNICODE是U+5224,位於UNICODE的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基本漢字),十進製:21028,UTF8:E588A4。
〔判〕字在《通用規範漢字表》的一級字表中,屬常用字。
判的意思
判 pàn ㄆㄢˋ
基本解釋
①區別,分辨,斷定。~明。~辨。~據。~讀(利用已知的視覺信息符號來判斷新獲得的視覺信息的含義)。~斷。
②分開,截然不同。~然。~若兩人。~若鴻溝。
③評定。裁~。談~。~卷子。
④司法機關對案件的裁決。~詞。~決。~案。
⑤古代官名。通~。~官(中國唐、宋兩代輔助地方長官處理公事的人員,傳說中借指閻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詳細解釋
動詞
1.形聲兼會意。從刀,半聲。從刀,表明其意義與刀有聯係。“半”是把牛分開。本義:分,分開。
2.同本義。
判,分也。 《說文》繼猶判渙。 《詩 · 周頌 · 訪落》紀於是乎判。 《左傳 · 莊公三年》若七德離判,民乃攜貳。 《國語 · 周語中》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威分於陪臣之邦。 柳宗元《封建論》
判割(分割);判妻(丈夫去世或與丈夫離異後再嫁的婦女);判散(分散);判禮(分離;分開);判跡(分道而行);判裂(割裂;分離)
divide;
3.判決。
太尉判狀辭甚巽(恭順)。 唐 ·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
審判(審理和判決);判詞(判決的文詞);判牘(判決司法案件的文書);判有罪;判無罪。
judge; sentence; condemn;
4.區別;分辨。
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 《莊子 · 天下》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 宋 · 蘇洵《六國論》
判別是非;判正(分辨是非曲直)
distinguish;
5.裁定 。
公判;評判(判定勝負或優劣);判事(判決事務的是非曲直);判個死日(預知死期。判:斷定);判命(判定人的命運;拚命);判析(裁決)
decide;
6.[為了評價或強調的目的] 評定做上符號或記號。
使者呈上書看時,封麵上判雲:“漢大丞相付 周都督開拆。” 《三國演義》
判卷子;判閱(批閱)
mark;
7.球賽中裁定球或球員的情況 。
判發球出界;判跑壘員安全進壘。
call;
8.通“拚”。舍棄。
海波無底珠沉海,采珠之人判死采。 元稹《采珠行》
forsake;
名詞
1.半。
凡有責者有判書。 《周禮 · 朝士》。注:“半分而合者。”卿大夫判縣。 《周禮 · 小胥》。按:“宮縣四麵,判縣兩麵。”掌萬民之判。 《周禮 · 媒氏》璋判白。 《公羊傳 · 定公八年》天地判合。 《漢書 · 翟義傳》
half;
2.判決獄訟的官 。
州判;通判;判司(官名。掌批判文牘的官);判官頭(雕繪著判官的馬鞍)
judge; justice;
3.裁決訴訟的文書 。
判花(花押。舊時在判決書後簽字花押)
court verdict;
判的國語辭典解釋
判 pàn ㄆㄢˋ
詳細解釋
動
1.分、分開。
唐 · 柳宗元《封建論》:“遂判為十二,合為七國。”
2.區別、分辨。
《莊子 · 天下》:“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
3.分明、辨明。
宋 · 蘇洵《六國論》:“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 。”
存亡未判。
4.決斷是非曲直。
審判、判刑、判案。
5.古稱高位兼低職或出任地方官。如唐代宰相判六軍十二衛事,宋以宰相判樞密院。
《宋史 · 卷三一二 · 韓琦傳》:“除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司徒兼侍中、判相州。”
名
1.審判訴訟的判決文書。
《新唐書 · 卷一二六 · 李元紘傳》:“元紘大署判後曰:‘南山可移,判不可搖也。’”
2.斷語。
《紅樓夢 · 第五回》:“後麵便是一座古廟,裏麵有一美人在內獨坐看經。其判雲:‘勘破三春景不長,緇衣頓改昔年妝。可憐繡戶侯門女,獨臥青燈古佛旁。’”
3.文體的一種。仿判獄的文詞,可見其推理、辯駁的能力。科舉取士,亦以試判。
清 · 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說 · 判》:“今世理官斷獄,例有參詞,而設科取士,亦試以判,其體皆用四六,則其習由來久矣。”
形
◎分別的樣子。
判然有別。
判的兩岸詞典解釋
判字的翻譯
judge; discriminate; conclude
benachteiligen, unterscheiden , erkennen, unterscheiden , richten, beurteilen , verdonnern
juger, rendre un verdict, noter
ハン バン わかつ わかれる わける わか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