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非同小可”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fēi tóng xiǎo kě
注音 ㄈㄟ ㄊㄨㄥˊ ㄒㄧㄠˇ ㄎㄜˇ
詞性 形容詞 成語
類型 常用詞
近義詞 生死攸關 人命關天 非同兒戲 非同尋常
反義詞 區區小事 細枝末節 無足輕重 等閑視之 不過爾爾 不足齒及
◎不是尋常的事情。形容事情重大,情況嚴重,不可忽視。也形容人的學問、本領不比一般。
例如人命關天,非同小可。
英文no small matter;
1.不同尋常。形容人或事情的極不平凡。
例證元 · 關漢卿 《裴度還帶》第一折:“恰才我見 裴度 此人非同小可,此人當來必然崢嶸有日。”元 · 鄭廷玉 《楚昭公》第一折:“此劍非同小可,既到吾國,也是天使其然,豈可便與他去。”《儒林外史》第四七回:“話説 虞華軒 也是一個非同小可的人。他自小七八歲上,就是個神童。”
2.特指事情重要或事態嚴重。
例證元 · 喬吉 《金錢記》第一折:“孩兒,此事非同小可,乃是聖人的特旨。”《紅樓夢》第五三回:“這汗後失調養,非同小可。”周立波 《暴風驟雨》第二部二三:“這一場吵呀,可真是非同小可,驚動左鄰右舍,都來勸解,也勸不開。”
1.形容事情的重要或情況嚴重。
例證《官場現形記 · 第一四回》:“這一嚇非同小可,立刻張皇起來。”《文明小史 · 第二六回》:“這一喜非同小可,覺得他們也算我為同誌,非常榮幸。”
反義不足齒及
2.形容人的學問或本領不同尋常。也作“非通小可”。
例證《儒林外史 · 第四七回》:“話說虞華軒也是一個非同小可之人。”《文明小史 · 第二九回》:“這位大紳鄉非同小可,乃曾做過出使英國欽差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