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二地主”的意思和解釋。
拼音 èr dì zhǔ
注音 ㄦˋ ㄉㄧˋ ㄓㄨˇ
◎租來土地並轉租他人而收取地租的地主。
英文sublandlord;
◎向大地主租入大量土地,自己不耕種,轉租給別人,以收取地租為主要收入的人。
二地主亦稱“田面地主”,是將從地主處租來的土地轉租給農民,賺取地租差額,生活狀況超過中農,自己不勞動的中間剝削者的俗稱。二地主是地主階級的一部分。主要存在於官田公地和集團地主較多或土地供求矛盾尖銳的地區。他們或是由於取得田面權而自己不使用該土地,或是由於代理官府、祠堂等經營官田公地,或是由於有一定資金取得破產地主抵押的土地,或是能代貧困佃戶交納押租而先取得租佃權,並隨即轉租給佃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