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學

詞語“犯罪學”的意思和解釋。

犯罪學的概述

fàn zuì xué

ㄈㄢˋ ㄗㄨㄟˋ ㄒㄩㄝˊ

詞語解釋

犯罪學fàn zuì xué

◎研究犯罪問題的學科。19世紀中葉在歐洲開始形成,以後不斷發展。狹義的犯罪學只研究犯罪原因,廣義的犯罪學還研究預防犯罪、犯罪對策等問題。

網路解釋

犯罪學 (一門以犯罪現象為研究物件的學科)

犯罪學(Criminology)是一門以犯罪現象為研究物件的學科。廣義上還包括專門尋找犯罪行為出現的實際原因,以提供一個方法減輕犯罪行為對社會的影響。

相關的犯罪研究也會發表社會與政府對犯罪標準和反應。犯罪學屬於行為科學,特別著重於社會學和心理學層面上的研究,和法律、法學一樣。在1885年,義大利的法學教授加羅法洛(Raffaele Garofalo)創造了“犯罪學”這個專有名詞(即義大利語中的“criminologia”),約同一時間法國人類學者託皮納德(Paul Topinard)首次應用犯罪學於法國(即法語中的“criminologie”)。把犯罪和犯罪者作為整體進行分析綜合研究,探索犯罪發生的原因及其規律,稱犯罪原因學,也就是狹義的犯罪學。研究犯罪原因及其規律 ,是為了有效地處理和預防犯罪,從而又須尋求相應而有效的犯罪對策,以此為目的進行研究的稱為刑事政策學。廣義的犯罪學包括犯罪原因論和犯罪對策論。英美各國的犯罪學主要從廣義,歐陸各國學者多從狹義,日本學者不常用犯罪學而用刑事學一詞,傾向於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