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
詞語“監護”的意思和解釋。
監護的概述
jiān hù
ㄐㄧㄢ ㄏㄨˋ
動詞
常用詞
詞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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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
監護,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民事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法律製度。履行監護職責的人稱為監護人,受到監督和保護的人是被監護人。早在古羅馬的《十二銅表法》裏就有關於為浪費人和精神病人設置監護的規定。但當時的監護製度的目的在於保護家族的利益,由最有希望繼承財產的人充當監護人,以監督被監護人,防止他們因缺乏自製、判斷能力而致財產浪費和傾家蕩產。以後,監護製度由保護監護人的觀念發展為保護被監護人的觀念,監護職務雖然有權利的內容,但更主要的是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義務。中國的監護製度分為對未成年人的監護和對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製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監護兩種情況,設定監護人主要有法定和指定兩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