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管領”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guǎn lǐng
注音 ㄍㄨㄢˇ ㄌㄧㄥˇ
1.亦作“管領”。管轄統領。
2.領受。
3.過問,理會。
4.清代王府官員職稱之一。相當於管事。
5.清末對水師軍官的稱呼。
◎掌管。
例證《五代史平話 · 晉史 · 卷上》:“就數內擇有氣力的大戶充頭目,自行管領。”
管領,室町幕府的一種職稱,原來稱為“執事”,到第三代將軍足利義滿時改稱管領。 名義上管領負責輔佐將軍管理、支配領地,將軍對於地方守護的命令,皆須通過管領來傳達,管領並且執掌許多中央機構〔見下文〕,因此可說是幕府中央最高行政官。管領之下設置侍所〔統領禦家人、負責警備任務〕、政所〔掌管財政〕、問注所〔保管紀錄文書〕、引付眾〔管民事訴訟〕等等機構,分別處理不同政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