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音 bǐng gōng bàn lǐ
解釋 秉:掌握,主持。公:公法。根據公道辦事。
出處 清·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五十七回:“本部院凡事~,從不假手旁人。”
例子 本部院凡事~,從不假手旁人。 清·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五十七回
語法 作謂語、賓語;指按章辦事
秉:掌握,主持。
公:公道,公法。
根據公道辦事。
《官場現形記》第五十七回:“本部院凡事秉公辦理,從不假手旁人。”
近義詞 公正無私
反義詞 營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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