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烈女不更二夫
拚音 liè nǚ bù gēng èr fū
解釋 烈女:剛正有節操的女子。貞烈的婦女不嫁第二個丈夫。
出處 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五本第四折:“夫人怒欲悔親,依舊要將鶯鶯與鄭恒,焉有此理?道不得個‘烈女不更二夫’。”
例子 清·褚人獲《隋唐演義》第49回:“忠臣不事二君,~。”
語法 作賓語、定語;用於女性
典故
元.王實甫《西廂記》五本四折:“夫人怒欲悔親,依舊要將鶯鶯與鄭恒,焉有此理?道不得個‘烈女不更二夫’。”烈女:剛正而有節操的女子。
“烈女不更二夫”意謂貞烈的婦女不再改嫁。
也作“烈女不嫁二夫”。
元.關漢卿《五侯宴》楔子:“便好道一馬不背兩鞍,雙輪豈碾四轍,烈女不嫁二夫,我怎肯嫁侍於人。”
近義詞 烈女不嫁二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