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薦任”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jiàn rèn
注音 ㄐㄧㄢˋ ㄖㄣˋ
◎民國時期文官的第三等,在簡任以下,委任以上。
◎一種文職官員官等,在簡任之下,委任之上,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皆屬之。由各機關首長薦舉,呈請中央政府任命。也作“薦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