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為法自弊”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wéi fǎ zì bì
注音 ㄨㄟˊ ㄈㄚˇ ㄗˋ ㄅㄧˋ
詞性 成語
◎自己作法,自受弊害。
英文conduct law to limit oneself; create laws only to destruct oneself;
◎語本指自己訂立的法規,反而讓自己受害。比喻自作自受。也作“作法自斃”。
例證《史記 · 卷六八 · 商君傳》:“商君亡至關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君喟然歎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資治通鑒 · 卷一一六 · 晉紀三十八 · 安帝義熙八年》:“毅夜投牛牧佛寺……寺僧拒之曰:『昔亡師容桓蔚,為劉衛軍所殺,今實不敢容異人。』毅歎曰:『為法自弊,一至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