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

詞語“出納”的意思和解釋。

出納的概述

chū nà

ㄔㄨ ㄋㄚˋ

名詞

常用詞

詞語解釋

出納chū nà

1.財務上指現金或票據的付出和收進;收錢或付款。

receive and pay out money;

2.泛指發出和吸進的管理工作,如圖書館辦理借書還書手續的工作。

receive and lend books,etc.;

國語辭典

出納chū nà

1.傳達君王的命令,反映群眾的意見。

《書經 · 舜典》:“命汝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惟允。”《文選 · 賈謐 · 荅賈長淵詩》:“祗承皇命,出納無違。”

2.財物的收入和支出。

明 · 陳汝元《金蓮記 · 第七齣》:“出納之際,吏緣為奸。”

3.負責管理銀錢收支的職務,或擔任此種職務的人。

清 · 紀昀《閱微草堂筆記 · 卷一四 · 槐西雜誌四》:“鄰人前世為巨室,君為司出納,因其倚信,侵食其多金。”

4.泛指發出和收進的管理工作。

宋 · 秦觀〈安都〉:“大賈之室,斂散金錢以逐什一之利;出納百貨以收倍稱之息。”

網路解釋

出納

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

在中國古代出納也指家庭等方面的收支管理情況,例如清田蘭芳《明河南參政袁公(袁可立子袁樞)墓誌銘》:“十七來歸,即傳家政。按親族,御臧獲,美餚酒,綜出納,無事不井井。”

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屬於出納。它既包括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機構的各項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收付業務處理,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的整理和保管,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等各項工作,也包括各單位業務部門的貨幣資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狹義的出納則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出納崗位或人員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