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刺史”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cì shǐ
注音 ㄘˋ ㄕˇ
◎古代官名,自漢設立本為監察郡縣的官員,宋元以後沿用為一州長官的別稱。
英文feudal provincial or prefectural governor;
◎職官名。古代司地方糾察的官,後沿稱地方長官,清時為知州的尊稱。
刺史,又稱刺使,職官。“刺”是檢核問事的意思,即監察之職。“史”為“禦史”之意。
秦製,每郡設禦史,任監察之職,稱監禦史(監郡禦史)。
漢初省,旋複置。文帝以禦史多失職,命丞相另派人員出刺各地,不常置。漢武帝繼廢諸郡監察禦史後,又於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國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刺”,檢核問事之意。刺史製度在西漢中後期得到進一步發展,對維護皇權,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興局麵的形成起著積極的作用。漢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稱州牧,職權進一步擴大,由監察官變為地方軍事行政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