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北庭”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běi tíng
注音 ㄅㄟˇ ㄊㄧㄥˊ
1.指漢代北單於所統治之地。
2.泛指塞北少數民族所統治之地。
3.唐方鎮名。屬隴右道。以其治所在北庭都護府,節度使例兼北庭都護,故通稱北庭。轄西北伊、西、庭三州及北庭都護府境內諸軍鎮、守捉。其地後入回紇,繼入吐蕃。
4.指燕京。即今北京市。元建都燕京,時漢人稱之為北庭。
1.漢時稱北匈奴居住的地方。後泛稱北方夷狄之地。
例證《後漢書 · 卷四〇 · 班彪傳下》:“會南匈奴,掩破北庭。”
2.唐時稱西域為“北庭”,設北庭都護府。見《讀史方輿紀要 · 卷五 · 曆代州域形勢五 · 唐上》。
唐玄宗先天元年(公元712年)始設,轄境在伊州以西,故稱伊西(伊州地處瓜州(今甘肅安西東南)、沙州(今甘肅敦煌縣城西)與西州之間);治所在北庭都護府,節度使例兼北庭都護,故通稱北庭,亦稱伊西北庭。統轄伊、西、庭三州以及北庭都護府境內諸軍鎮、守拙。開元後與磧西四鎮節度使時分時合。貞元六年(公元790年)地入吐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