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併吞”的意思和解釋。
拼音 bìng tūn
注音 ㄅㄧㄥˋ ㄊㄨㄣ
詞性 動詞
型別 常用詞
近義詞 兼併 侵吞 侵佔 吞噬 淹沒 吞吃 霸佔 侵奪 吞併
反義詞 分裂
1.把別國的領土或他人的財產強行併入自己的範圍。
例如有席捲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併吞八荒之心。 —— 漢 · 賈誼《過秦論》
英文annex; merge; swallow up;
2.吞沒,淹沒。
例如若幹住人的地區反而為沙漠所併吞。 —— 《向沙漠進軍》
◎侵佔他人財物土地或他國的領土。也作“併吞”。
例證《五代史平話 · 周史 · 卷下》:“自取唐州破湖南後,志氣愈驕,有併吞天下之心。”《三國演義 · 第一一一回》:“昔日武祖縱橫四海,文帝、明帝有包括宇宙之志,併吞八荒之心。”
近義吞噬 兼併
併吞,指容納合併;侵佔別國領土或他人的財物、土地。見漢 賈誼 《過秦論》:“有席捲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併吞八荒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