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槍斃”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qiāng bì
注音 ㄑㄧㄤ ㄅㄧˋ
詞性 動詞
類型 常用詞
近義詞 處決 槍決 擊斃
1.用槍打死人。
英文excute by shooting;
2.比喻某項事物被廢棄不用。
例如他辛辛苦苦寫的三份有關…的材料被上級槍斃了。
英文abandon;
1.用槍打死。
例證清 · 魏源 《聖武記》卷九:“五月, 勒保 檄 觀成、舒亮 等,截擊 林亮功 於 梁 萬 間…… 林亮功 槍斃。”
2.現多用於稱執行死刑。
例證趙樹理 《三裏灣 · 從旗杆院說起》:“後來 劉老五 當了 日 軍的維持會長,叫政府捉住槍斃了。”沈從文 《新與舊》:“時代一變化,‘朝廷’改稱‘政府’……用槍斃代替斬首。”
3.比喻廢棄不用。用槍打死。
例證清 · 昭槤 《嘯亭雜錄 · 緬甸歸誠本末》:“後令 楊麽四 等於廠外地鎗斃客民 彭錫爵,經屍弟 彭錫祿 控告。”
例如如:出乎所料,這篇文章竟被編輯槍斃了。
◎以槍射死。也作“槍決@@@鎗斃@@@鎗決”。
例如如:“謀害多條人命的凶手,已於今天淩晨槍斃。”
近義槍決
槍斃指用槍處決,是對死刑犯執行死刑。槍斃刑法的出現是在槍支的出現以後才出現的,如發生重大犯罪,危害國家刑法都有可能會執行槍斃。
我國法律,槍斃還是大多數省份還是存在的,如發生重大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如殺人,勒索綁架,搶劫,強奸,販毒,等危害國家刑法都有可能會執行槍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