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讎
詞語“校讎”的意思和解釋。
校讎的概述
xiào chóu
ㄒㄧㄠˋ ㄔㄡˊ
引證解釋
校讎
1.亦作“校仇”。 一人獨校為校,二人對校為讎。謂考訂書籍,糾正訛誤。
漢 · 劉向 《<管子>序》:“所校讎中《管子》書三百八十九篇。”唐 · 韓愈 《送鄭十校理序》:“秘書,禦府也,天子猶以為外且遠,不得朝夕視,始更聚書 集賢殿,別置校讎官,曰學士,曰校理。”《宋史 · 職官誌四》:“﹝ 元祐 三年﹞十二月,詔禮部,本省長貳定校讐之課,月終具奏。”清 · 吳翊 《洞庭山館呈司寇東海公》詩之二:“錦堂恩詔許歸休,妙選賓僚佐校讐。”章炳麟 《國故論衡 · 明解故上》:“自 隋 以降,書府失其守,校讎之事,職諸世儒。”
2.比試;比較。
清 · 和邦額 《夜譚隨錄 · 潘爛頭》:“或謂 潘 曰:‘汝素以術自衒,今天師至矣,敢與之校讎乎?’”魯迅 《書信集 · 致蔣抑卮》:“事物不相校讎,輒昧善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