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法帖”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fǎ tiè
注音 ㄈㄚˇ ㄊㄧㄝˋ
類型 常用詞
◎名家書法的範本。寺廟主持所出的文書、信函。
1.名家書法的範本。
例證宋 · 曹士冕 《法帖譜係 · 雜說上》:“太宗皇帝 時,嚐遣使購募前賢真蹟,集為法帖十卷,鏤板而藏之。”明 · 張居正 《擬日講儀注疏》:“或看字體法帖,隨意寫字一幅,不拘多少。”清 · 姚衡 《寒秀草堂筆記》卷三:“《二王帖》:乃 南宋 · 丹陽 許開 所刻,世不多見,所傳皆 吳江 重刻本也。前有 右軍、大令 像,取諸法帖中二 王 書,鉤摹上石,而逐帖釋文於後。”
2.寺廟主持所出的文書、信函。
例證《水滸傳》第六回:“師兄多時不曾有法帖來。”《水滸傳》第六回:“次早, 清長老 陞法座,押了法帖,委 智深 管菜園。”
1.供人臨摹或欣賞的名人書法拓印本。
例證《法帖譜係 · 雜說上 · 劉丞相私第本》:“劉丞相既刻法帖於郡齋,複依仿前本,刻石十卷,以歸私第。”《儒林外史 · 第五五回》:“他的字寫的最好,卻又不肯學古人的法帖。”
2.僧寺的公文或僧人的書簡。
例證《水滸傳 · 第六回》:“清長老道:『好,好。師兄多時不曾有法帖來。』”
中國書法藝術載體之一。在紙張發明之前,古人大都將文字書寫在竹或木製成的薄而細長的片上,稱簡牘或簡書;或者書寫在絲織品上,稱為帖。在造紙發明以後,凡書寫在紙或絲織品上的、篇幅較小的文字均稱之為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