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
詞語“琵琶”的意思和解釋。
琵琶的概述
pí pá
ㄆㄧˊ ㄆㄚˊ
名詞
常用詞
詞語解釋
翻譯
琵琶
- 英語 pipa, Chinese lute, with 4 strings, a large pear-shaped body and a fretted fingerboard
- 德語 Pipa (Mus), Laute (S, Mus)
- 法語 pipa (instrument de musique)
引證解釋
琵琶
1.彈撥樂器。初名批把,見《釋名 · 釋樂器》。此類樂器原流行於 波斯、阿拉伯 等地, 漢 · 代傳入我國。後經改造,圓體修頸,有四弦、十二柱,俗稱“秦漢子”。一說,我國 秦 末,百姓苦 長城 之役,弦鞀而鼓之,琵琶即始於此。(見 晉 · 傅玄 《〈琵琶賦〉序》。) 南北朝 時又有曲項琵琶傳入我國,四弦,腹呈半梨形,頸上有四柱,橫抱懷中,用撥子彈奏,即現今琵琶的前身。 唐 · 宋 以來經不斷改進,柱位逐漸增多,改橫抱為豎抱,廢撥子,改用手指彈奏。現今民間的琵琶有十七柱,通常稱四相十三品,革新的琵琶有六相十八品;後者能彈奏所有半音,技法豐富,成為重要的民族獨奏樂器。
2.指彈奏琵琶的指法。
宋 · 王讜 《唐語林 · 識鑒》:“﹝ 王蝺 ﹞又見 康崑崙 彈琵琶雲:‘琵聲多,琶聲少,亦未可彈五十四絲大弦也。’自下而上謂之琵,自上而下謂之琶。”《兒女英雄傳》第十八回:“怎的推手向外為琵,合手向內為琶,怎的為挑,為弄,為勾,為撥:--指使的他按譜徵歌都學得心手相應。”
3.魚名。
《文選 · 左思<吳都賦>》:“於是乎長鯨吞航,修鯢吐浪,躍龍騰蛇,鮫鯔琵琶。”劉逵 注:“琵琶魚,無鱗,其形似琵琶,東海有之。”南朝 · 梁 任昉 《述異記》卷上:“海魚千歲為劍魚,一名琵琶,形似琵琶而善鳴,因以名焉。”
國語辭典
網絡解釋
琵琶 (樂器)
琵琶,是彈撥樂器首座, 撥弦類弦鳴樂器。木製,音箱呈半梨形,上裝四弦,原先是用絲線,現多用鋼絲、鋼繩、尼龍製成。頸與麵板上設用以確定音位的“相”和“品”。演奏時豎抱,左手按弦,右手五指彈奏,是可獨奏、伴奏、重奏、合奏的重要民族樂器。琵琶,是東亞傳統彈撥樂器,已有兩千多年的曆史。最早被稱為“琵琶”的樂器大約在中國秦朝出現。“琵琶”二字中的“玨”意為“二玉相碰,發出悅耳碰擊聲”,表示這是一種以彈碰琴弦的方式發聲的樂器。其名“琵”、“琶”是根據演奏這些樂器的右手技法而來的。也就是說琵和琶原是兩種彈奏手法的名稱,琵是右手向前彈,琶是右手向後挑。在唐朝以前,琵琶也是漢語裏對所有魯特琴族(又稱琉特屬)彈撥樂器的總稱。中國琵琶更傳到東亞其他地區,發展成現時的日本琵琶、朝鮮琵琶和越南琵琶。
中國近代民族音樂史上有“海派”(浦東派)琵琶和“浙派”(平湖派)琵琶兩大流派。平湖派琵琶藝術對研究民族音樂史具有相當的曆史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