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簡

詞語“竹簡”的意思和解釋。

竹簡的概述

zhú jiǎn

ㄓㄨˊ ㄐㄧㄢˇ

常用詞

尺牘 翰札 書牘 尺素 信件 書札 尺簡 書函 簡牘 信札 書信 書翰 書柬

詞語解釋

竹簡zhú jiǎn

◎古代用來寫字的竹片。

bamboo slip used for writting on;

引證解釋

竹簡

1.古代用以書寫、記事的竹片。

《後漢書 · 宦者傳 · 蔡倫》:“自古書契多編以竹簡,其用縑帛者謂之為紙。”晉 · 荀勗 《<穆天子傳>序》:“汲縣 民 不準 盜發古冢所得書也,皆竹簡素絲編,以臣 勗 前所考定古尺度其簡,長二尺四寸,以墨書,一簡四十字。”清 · 俞樾 《茶香室續鈔 · 宋人書帖猶用竹簡》:“南宋 · 初,士大夫書翰猶用竹簡。”胡適 《答任叔永書》:“正如古人用刀刻竹作字,後來有了紙筆,便不用刀筆竹簡了。”

2.指史冊。

清 · 陳夢雷 《作書友人投筆志恨》詩之一:“我志原何許,逢人卻乞憐。是非留竹簡,方寸付蒼天。”

國語辭典

竹簡zhú jiǎn

◎竹片。古代紙未發明前,將竹剖削成片,在上面刻寫文字,稱為“竹簡”。

《後漢書 · 卷七八 · 宦者傳 · 蔡倫傳》:“自古書契多編以竹簡,其用縑帛者謂之為紙。”

網路解釋

竹簡

竹簡,古代用來寫字的竹片,也指寫了字的竹片。戰國至魏晉時代的書寫材料。是削製成的狹長竹片(也有木片,稱木簡),牘比簡寬厚,竹製稱竹牘,木製稱木牘。均用毛筆墨書。冊的長度,如寫詔書律令的長三尺(約67.5cm),抄寫經書的長二尺四寸(約56cm),民間寫書信的長一尺(約23cm),因此人們又稱信為“尺牘”。在湖南長沙、湖北荊州、山東臨沂和西北地區如敦煌、居延、武威等地都有過重要發現,其中居延出土過編綴成冊的東漢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