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不平則鳴
拚音 bù píng zé míng
解釋 鳴:發出聲音,指有所抒發或表示。指受到委曲和壓迫就要發出不滿和反抗的呼聲。
出處 唐·韓愈《送孟東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
例子 “不平則鳴”,看看現時的情況,難怪學生們厲聲疾呼——革命、救國。(楊沫《青春之歌》第二部第二十七章)
語法 作謂語、定語、分句;用於遇到不平的事時
歇後語 好人喊冤
故事 唐朝時期,文學家韓愈的學生孟東野熟讀經史,很有才能,直到50歲才做溧陽縣蔚,因而常抱怨自己懷才不遇。韓愈十分同情,並在孟赴任時寫《送孟東野序》贈別:“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草木之無聲,風撓之鳴;水之無聲,風蕩之鳴。”
唐代韓愈《送孟東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則鳴。”事物碰到不平就會發出聲響。
後用來比喻人遇到不平的事情,必然要奮起有所申訴和陳述。
英語 Where there is injustice,there will be an outcry
俄語 Где недовóльство,тут и рóпот
日語 不虥平な取り扱(あつか)いを受ければ默(だま)っていられない
法語 l'injustice fait pousser la plainte,soulever un toll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