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指腹為婚
拚音 zhǐ fù wéi hūn
解釋 在懷孕時就為子女定下婚約。
出處 《魏書·王寶興傳》:“汝等將來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為親。”
例子 彼時九王爺因娘娘又懷身孕,曾與駱老爺指腹為婚,倘生郡主,情願與駱公子再續前姻。(清·李汝珍《鏡花緣》第五十六回)
語法 作謂語、定語;指家長包攬婚姻
歇後語 東床擇婿
故事 東漢初年,將軍賈複跟隨劉秀南征北戰,一次在戰鬥中不幸負重傷,光武帝劉秀十分心痛與難過,得知賈複的妻子懷孕在身,便對她說:“如果生女兒,我兒子娶她,如果生兒子,我女兒嫁給他。”
典故
《魏書.王寶興傳》:“尚書盧遐妻,崔浩女也。初寶興母及遐妻俱孕,浩謂曰:‘汝等將來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為親。’”舊時指在胎中即由雙方父母訂定婚約,叫“指腹為婚”,亦簡作“指腹”。
英語 parental betroth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