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誅心之論
拚音 zhū xīn zhī lùn
解釋 誅:懲罰。指不問罪行,隻根據其用心以認定罪狀。也指揭穿動機的評論。
出處 《後漢書·霍諝傳》:“《春秋》之義,原情定過,赦事誅意,故許止雖弑君而不罪,趙盾以縱賊而見書。”
例子 你那裏曉得,那時他雖滿嘴隻說未將剪子帶來,其實隻想以手代剪。這個“撕”字乃誅心之論,如何不切!(清·李汝珍《鏡花緣》第九十回)
語法 作賓語;指揭穿別人動機的批評和深刻的評論
典故
《後漢書.霍謂傳》:“謂聞《春秋》議,原情定過,赦事誅意,故許止雖弑君而不罪,趙盾以縱賊而見書。”李賢注:“晉史書趙盾弑其君。趙盾曰:‘天乎無辜!吾不弑君。’太史曰:‘爾為仁為義,人弑爾君而不討賊,此非弑君如何?’此赦事誅意也。”其意為:春秋晉國趙盾放縱弑君的亂臣賊子,所以史官在史書上寫他殺君。
誅心:譴責人心。
後因以“誅心之論”作為隻推究其用心而定罪,不看實際行動而批評和議論別人動機的典故。
清.李汝珍《鏡花緣》第九十回:“青鈿道:‘這幾句所講垂釣、博奕都切題,就隻麗輝姐姐撕牌二字未免不切’。紫芝道:‘妹妹,你那裏曉得,那時他雖滿嘴隻說未將剪子帶來,其實隻想以手代剪。這個‘撕’字乃誅心之論,如何不切!’”
近義詞 誅心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