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鴻都買第
拚音 hóng dōu mǎi dì
解釋 以之泛指買官行賄。
出處 《後漢書·崔寔傳》:“靈帝時,開鴻都門榜賣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黃綬各有差。”《陳書·袁憲傳》:“時生徒對策,多行賄賂,文豪請具束脩,君正曰:‘我豈能用錢為兒買第耶?’”
例子
君不見鴻都買第歸來客,駟馬軒車胡辟易。
★清·吳偉業《贈陸生》詩
語法 作賓語、定語;用於官場
典故
《後漢書.崔寔傳》:“靈帝時,開鴻都門榜賣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黃綬各有差。”《陳書.袁憲傳》:“時生徒對策,多行賄賂,文豪請具束脩,君正曰:‘我豈能用錢為兒買第耶?’”後因以“鴻都買第”泛指買官行賄。
清 吳偉業《贈陸生》詩:“君不見鴻都買第歸來客,駟馬軒車胡辟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