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刀鋸鼎鑊
拚音 dāo jù dǐng huò
解釋 刀、鋸:古刑具,也指割刑和刖刑;鼎鑊:古炊具,也指烹刑。指古代刑具。也泛指各種酷刑。
出處 《漢書·刑法誌》:“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鑿。”又,《漢書·酈陸朱劉叔孫傳讚》:“麗生自匿監門,待主然後出,猶不免鼎鑊。”
例子 如果臣言虛謬,刀鋸鼎鑊,即加臣身。(清·蒲鬆齡《聊齋誌異·續黃梁》)
語法 作賓語、定語;指刑具
典故
四者皆古代刑具。
借指酷刑。
宋 蘇軾《留侯論》:“當韓之亡,秦之方盛也,以刀鋸鼎鑊待天下之士。”曹亞伯《武昌革命真史》引《宣布滿清罪狀檄》:“淫凶酷虐,熾於其前;刀鋸鼎鑊,隨於其後。”韋君宜《似水流年.一段補白》:“雖有刀鋸鼎鑊,甘之如飴。”
近義詞 刀鋸斧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