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發聾振聵
拚音 fā lóng zhèn kuì
解釋 聵:耳聾。聲音很大,連耳聾的人也聽得見。比喻用語言文字喚醒麻木的人。
出處 清·袁枚《隨園詩話補遺》:“此數言,振聾發聵,想當時必有曲士以經學談詩者。”
例子 出了匕首、投槍,也還有發聾振聵的木鐸,有悠然發人深思的靜夜鍾聲。(茅盾《聯係實際、學習魯迅》)
語法 作謂語、定語;比喻喚醒麻木的人
又作“振聾啟聵”,“振聾發聵。”發:啟發。
聾:耳朵聽不見聲音。
振:振動。
聵(kuì愧):天生耳聾。
指聲音大得使聾子和天生耳聾者都能聽見,用以比喻驚人之言論能喚醒麻木的人。
黃爵滋(1793-1853年),字樹齋,宜黃(今江西宜黃縣)人。
清道光三年(1823年)進士,授編修,遷禦史。
道光十年(1830年),他與林則徐、龔自珍、魏源等結宣南詩社,講求經世之學。
道光十五年(1835年),他任鴻臚寺卿(掌蕃客朝會吉凶吊祭事)。
道光十八年(1838年),黃爵滋向宣宗道光帝上奏嚴禁鴉片煙的條陳,痛述鴉片毒害,提出禁煙、戒煙的具體辦法和措施。
並希望皇帝用像打雷的威力,令人觸目驚心地震動起來,雖然長期沉溺於吸鴉片煙的人,也足以喚醒他的糊塗和麻木。
【出典】:《清史稿》卷378《黃爵滋傳》11588頁:“況我皇上雷霆之威,赫然震怒,雖愚頑沉溺之久,自足以發聾振聵。”
【例句】:嚴複《救亡決論》:“今者,我欲與之為微詞,則恐不足發聾而振聵;吾欲大聲疾呼,又恐駭俗而驚人。” 李六如《六十年的變遷》6章:“創辦一個《民心日報》,想在輿論方麵,多做些振聾啟聵的工作。” 郭沫若《洪波曲》3:“老教育家斬截地對我這樣說,聲音是這麽剛健,像鄉裏老百姓說話的那樣,而又那麽的振聾發聵。”
近義詞 醍醐灌頂 , 發聵振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