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弄法舞文
拚音 nòng fǎ wǔ wén
解釋 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條文。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條文,以達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出處 《史記·貨殖列傳》:“吏士舞文弄法,刻章偽書,不避刀鋸之誅者,沒於賂遺也。”
例子
弄法舞文,聾癡瞽愚,流波至今,一任簿書。
★明·劉基《官箴中》
語法 作謂語、賓語、定語;指歪曲法律條文
典故
謂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條文,以達到循私舞弊的目的。
《朱子語類》卷八三:“聖人作《春秋》,正欲褒善貶惡,示萬世不易之法,今乃忽用此說以誅人,未幾又用此說以賞人,使天下後世皆求之而莫識其意,是乃後世弄法舞文之吏之所為也,曾謂大中至正之道而如此乎!”明 劉基《官箴中》:“刀筆之權,始歸吏胥,弄法舞文,聾癡瞽愚。”參見“舞文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