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事有必至,理有固然
拚音 shì yǒu bì zhì lǐ yǒu gù rán
解釋 事情是必然要發生的,道理本來就該這樣。指某些事情無論怎樣防止,還是要出現,這是按照事物固有的規律發生發展的,是無法改變的。
出處 清·吳璿《飛龍全傳》第二十九回:“看官們有所未知,從來事有必至,理有固然。”
例子 無
典故
理:情理。
事情有必然發展到這一步的原因,情理有必定如此的根源。
意謂事物的發展變化有其必然的因素而絕非偶然。
語出《戰國策.齊策四》:“譚拾子曰:‘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君知之乎?’孟嚐君曰:‘不知。’”宋.蘇洵《辨奸論》:“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惟天下之靜者,乃能見微而知著。”亦引作〔勢有必至,理有固然〕。
(勢:形勢。)宋.蘇軾《上皇帝書》:“此等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逃亡之餘,則均之鄰保。勢有必至,理有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