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主父五鼎
拚音 zhǔ fù wǔ dǐng
解釋 五鼎:古代諸侯宴會列五鼎肉菜而食,鼎內分盛牛、羊、豬、魚、鹿肉。借喻豪侈生活和顯貴地位。此典指主父偃(Yǎn演)說:生不能陳列五鼎佳而食,死就受五鼎烹刑吧!後以“五鼎”比喻貴官王侯及其飲食;以“五鼎煮”指大官被處死。主父偃(?——前126年),複姓主父,名偃。臨淄(今山東淄博東北)人。漢武帝時任中大夫(掌議論)。他主張進一步削弱諸侯王割據勢力,實行推恩,使諸侯王得分封子弟為侯。漢武帝采納他建議,下“推恩令”。從此諸侯王國封地逐漸劃小,名存實亡。在尊立衛子夫(初為平陽公主家歌女,漢武帝收入宮,生戾太子)為皇後,及揭發燕王劉定國(承襲祖爵為燕王。與父妾及三個女兒通奸,又奪弟妻為妾,被人告發,他即殺人滅口。後再被告發,漢武帝令公卿議其死罪,他畏罪自殺)各種犯罪陰事,主父偃都有功。大臣們都害怕主父偃的嘴揭說真情,賄賂饋贈給他錢財累計千金。有人勸告主父偃說:“您太橫行無忌啦!”主父偃說:“我束發遊學四十多年,自己不得誌,父母不把我當兒子,兄弟不收容我,朋友拋棄我,我窮困潦倒時間很久。再說大丈夫為人在世,生不能陳列五鼎佳而食,死就受五鼎烹刑吧!我年老要做的事情很多,要達到目標還很遠,所以我不遵循常理而又急促地做事。”此典又作“五鼎”、“偃求五鼎”、“鼎食鼎烹”、“主父言”、“五鼎烹”、“五鼎食烹”。
例子 唐·王維《大唐故臨汝郡太守韋公神道碑》:“坑七族而不顧,赴五鼎而如歸。” 唐·杜牧《春末題池州弄水亭》:“偃須求五鼎,陶隻愛吾廬。” 明·高啟《贈薛相士》:“鼎食複鼎烹,主父世共傷。” 明·高啟《東園種蔬》:“慨彼主父言,鼎食何其危。” 明·陳子龍《贈孫克鹹》:“軒冕甘為五鼎烹,壯士翻為二桃棄。” 清·錢謙益《十一月初六日召對文華殿》:“五鼎食烹皆主父,三朝賢佞總王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