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責
詞語“貶責”的意思和解釋。
引證解釋
貶責
1.批評,指責。
《孟子 · 滕文公下》“孔子 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 漢 · 趙岐 注:“言亂臣賊子懼《春秋》之貶責也。”唐 · 元稹 《彈奏劍南東川節度使狀》:“其本判官及所管刺史,仍乞重加貶責,以絶姦欺。”《秦併六國平話》卷上:“有惡事的貶責它,使人知怕;有善事底褒奬它,使人知勸。”郭沫若 《天地玄黃 · 新繆司九神禮讚》:“確實有真才實學的人,他是不屑於自我宣傳,但也無須乎自我貶責的。”
唐 · 李翱 《論事上宰相書》:“柳泌 為刺史,疏而不止; 韓潮州 直諫貶責,諍而不得。”宋 · 葉夢得 《石林燕語》卷十二:“熙寧 以前,臺官例少貶責,間有補外者,多是平出,未幾復召還。”元 · 劉壎 《隱居通議 · 詩歌六》:“雖擢科第,亦以素譏議 賈,中遭貶責,仕宦蹉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