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辦

詞語“采辦”的意思和解釋。

采辦的概述

cǎi bàn

ㄘㄞˇ ㄅㄢˋ

動詞

常用詞

購買 購置

詞語解釋

采辦cǎi bàn

采買備辦

采辦貨物

purchase; buy;

引證解釋

采辦

1.上貢之物,由地方貢奉稱歲辦,如不足,則由官出錢收購,稱“採辦”。 清 ·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四:“洞庭 東山 碧螺石壁,歲產野茶數株,土人稱曰‘嚇殺人香’。

康熙 己卯,車駕太湖,撫臣 宋犖 購此茶以進。上以其名不雅馴,題之曰‘碧螺春’,自是地方有司歲必採辦進奉矣。”

2.指采購。 明 製,金銀礦藏,皆由朝廷委派內外官員經營管理,或監督開采規定每年征收金銀的數額稱為采辦”。參閱《明會典 · 課程六 · 金銀諸課》

《老殘遊記續集遺稿》第四回:“我好容易千方百計的湊了這些銀子來踐你的前約,把銀子交給你,自己去採辦罷。”

3.明 代各地向朝廷進貢土產稱“歲辦”。歲辦的物資不能滿足需要,或認為不合要求,就出錢向商民采購,稱“采辦”。

《續文獻通考 · 市糴一》:“仁宗 洪熙 元年六月,趣中官在外采辦者還,罷所市場。”

國語辭典

采辦cǎi bàn

采購各類物品。也作“采辦”。

紅樓夢 · 第四回》:“家中有百萬之富,現領著內帑錢糧采辦雜料。”

購買

網絡解釋

采辦

采辦亦稱“采買”、“采造”、“采辦”、“歲造”,明代和買的一種形式。明初,歲辦後不足或不合要求的部分,由官府出錢給商人采購,稱“采辦”。英宗正統 (1436—1449) 時,宦官四出專任采造。世宗(1522—1566) 時,采木,采香,采珠寶石,吏民奔命不暇明末,采辦愈繁,且本折兼收。采辦名義上由官府出錢,招商置賣,但物價多虧加上官吏百般挑剔,敲詐勒索,承役者往往賠本破產。采辦之事,累商甚重,有輸物於官終不得一錢的,有給買物料價十不償一、無異空取的,實際上成為借端搜括名目變相賦役。清初將采辦並入田賦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