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字
詞語“刺字”的意思和解釋。
刺字的概述
cì zì
ㄘˋ ㄗˋ
常用詞
翻譯
刺字
- 英語 to tattoo
- 法語 Tatouage
引證解釋
刺字
《後漢書 · 文苑傳下 · 禰衡》:“建安 初,來遊 許 下。始達 潁川,乃陰懷一刺,既而無所之適,至於刺字漫滅。”後遂用為典實。 唐 · 李商隱 《江上》詩:“刺字從漫滅,歸途尚阻修。”
2.指名刺。
宋 · 李覯 《送古山人》詩:“乍出山來言語拙,莫將刺字謁王公。”清 · 獨逸窩居士 《笑笑錄 · 脫籠》:“正至交賀,多不親往,有一士人令僕持馬銜,每至一門,撼數聲,而留刺字,以表親到。”
3.古代的一種肉刑,亦稱墨刑, 漢 · 代稱黥刑。於罪人麵上刺字,以墨塗之,故稱。 漢文帝 廢黥。 魏、晉、南北朝 雖有逃奴、劫盜刺字之製,亦旋行旋廢。 隋 唐 · 皆無此法,《唐律》十二篇,不言刺字, 五代 後晉 · 天福 中始有刺配之法, 宋 · 元 盛行,據罪狀之不同分別在犯者麵部、額部、項部、臂部或身上刺字,用以標明犯罪事由及發遣地點。
《元史 · 刑法誌三》:“諸竊盜初犯,刺左臂,謂已得財者。再犯刺右臂,三犯刺項。強盜初犯刺項……其 蒙古 人有犯,及婦人犯者,不在刺字之例。”《元史 · 刑法誌三》:“諸盜賊赦前擅去所刺字,不再犯,赦後不補刺。”《清史稿 · 刑法誌三》:“刺字,古肉刑之一,律第嚴於賊盜。乃其後條例滋多,刺緣坐,刺兇犯,刺逃軍、逃流,刺外遣、改遣、改發。有刺事由者,有刺地方者,並有分刺 滿 漢 文字者。初刺右臂,次刺左臂,次刺右麵、左麵,大抵律多刺臂,例多刺麵。”
《宋史 · 兵誌七》:“五年,詔:‘抑勒諸色人投軍者,並許自身及親屬越訴,其已刺字,仍並改正。’”《宋史 · 兵誌七》:“今若給一色銀絹,折充例物犒設起發,召募人作義勇,止於右臂上刺字,依禁軍例物支衣糧料錢。”
5.有於背上刺字,以表示忠心報國者;直至 明 · 代,仍有人主張刺字。 明 ·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 · 兵部 · 刺軍》:“景泰 中, 武清侯 為總兵,請征剿 也先,軍人一勝二勝者,得保家產,四勝五勝者,左右臂各刺‘赤心報國’四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