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

詞語“包拯”的意思和解釋。

包拯的概述

bāo zhěng

ㄅㄠ ㄓㄥˇ

詞語解釋

包拯bāo zhěng

◎(999—1062) 北宋廬州合肥人,仁宗天聖年間進士。曾任監察御史、天章閣侍制、龍圖閣直學士,官至樞密副使。他為官清正,剛直不阿,執法嚴峻,不徇私情,被舊的史書和小說渲染為少有的“清官”、“包青天”

Bao Zheng;

翻譯

包拯

  • 英語 Bao Zheng (999-1062)​, Northern Song official renowned for his honesty, modern day metaphor for an honest politician
  • 德語 Bao Qingtian (Eig, Pers, 999 - 1062)​
  • 法語 Bao Zheng

國語辭典

包拯bāo zhěng

◎人名。(西元998~1061)​字希仁,宋合肥人。性剛直,歷官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辦案嚴正,不避權貴,時人比其為“黃河清”。當時京師流傳“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為宋代有名的清官,卒諡孝肅。

網路解釋

包拯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

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御史,曾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準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貴。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祐六年(1061年),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諡號“孝肅”,後世稱其為“包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奎星轉世,由於民間傳其黑麵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概述內圖片來源:《歷代聖賢名人像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