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牙祭”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yá jì
注音 ㄧㄚˊ ㄐㄧˋ
近義詞 盛宴 盛餐
◎豐盛的飯食。
英文sumptuous food;
1.舊時店主、雇主定期供店員、雇工以肉食,謂之“牙祭”。
例證《儒林外史》第十八回:“平常每日就是小菜飯,初二、十六跟著店裡吃牙祭肉。”
2.泛指偶或的好飯菜。
例證郭沫若 《芍藥及其他 · 下鄉去》:“另外我已經買了好些豬肉,可以讓他們大打一次牙祭。”
◎舊時店主、雇主供應員工飯菜。平日以素菜為主,每月初二、十六才有葷菜肉食可吃,稱為“打牙祭”。
例證《儒林外史 · 第一八回》:“平常每日就是小菜飯,初二、十六,跟著店裏吃『牙祭肉』。”
“牙祭”一般指舊時工商業主規定對店員、匠師、徒工等以農曆每月初二、十六各給一次肉食。此俗起於何時,尚難確考;為何稱之為“牙祭”,食文化專家們說法也不一。但至遲明末清初已在南中國沿襲。清康熙、乾隆間人吳敬梓所寫《儒林外史》之第十八回,對此已有具體描述:“平時每日就是小菜飯,初二、十六跟著店裏吃牙祭肉。”不過,就宜賓而言,此俗早已不限於城鎮商店,即使鄉村農家曆來也普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