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不貪為寶
拚音 bù tān wé bǎo
解釋 表示以不貪為可貴、崇高,也表示廉潔奉公。
出處 《左傳.襄公十五年》,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
例子 共產黨人應以~,才能服眾。
語法 作賓語、定語;指人廉潔
故事 春秋時期,宋國有人在開鑿石料時發現一塊寶玉,請人鑒定是寶石,就抬到都城獻給大臣子罕,子罕說如果給我,我們都失去了寶,我以不貪為寶。於是命人打磨寶玉到市場上賣掉,把錢交給宋人,派人護送他回家
典故
《左傳.襄公十五年》:“宋人或得玉,獻諸子罕,子罕弗受。獻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為寶也。故敢獻之。’子罕曰:‘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
春秋時宋國正卿子罕不肯接受別人獻的玉,他說自己以不貪為寶。
後因以比喻不貪受財寶作風清廉。
北周.庾信《周上柱國齊王憲神道碑》:“宋人獻玉,不貪為寶;伯成子高,守仁為富。”《隋書.韋世康傳》:“誌除三惑,心慎四知,以不貪而為寶,處膏脂而莫潤。”
近義詞 廉潔奉公
反義詞 貪汙腐化